1、苗种放养前,消除水中有毒物质,每1米水深用药500-800g。
2、消除由于卤素类、重金属类、有机磷及菊醋类等引起水产动物的药(如浮头、狂游、靠边)每亩1米水深用量为600-1000g,一般24小时可解除药害。
3、避免药物间的不良反应(包括以前使用药物残留),施药前一天每亩1米水深用500-600g,全池均匀泼洒。清除水中的有害物质,从而使药物发挥更好的作用。
4。水质不良(如发黑、浑浊、氨氮、亚硝酸盐、硫化氢过高等)引起的水产动物浮头、靠边、躁动不安等,建议每亩1米水深用量为800-1000g,水质特别恶化时,酌情加量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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