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、放养前及养殖过程中定期使用,可显著提高成活率和促进水产养殖动物的健康生长。
【用法用量】
1、苗种放养前,消除水中有毒物质,每亩1米水深用药500-800g。
2、消除由于卤素类、重金属类、有机磷及菊酯类等引起水产动物药害(如浮头、狂游、靠边)每亩1米水深用量为500-1000g,一般2-4小时可解除药害。
3、避免药物间的不良反应(包括以前使用药物残留),施药前一天每亩1米水深用500g,全池均匀泼洒。 清除水中的有害物质,从而使药物发挥更好的作用。
4、水质不良(如发黑、浑浊、氨氮、亚硝酸盐、硫化氢过高等)引起的水产动物浮头、靠边、躁动不安等,建议每亩1米水深用量为800-1000g。水质特别恶化时,酌情加量使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避免与强酸、强碱、氧化性强的药物一起使用。
2、废弃包装妥善处理。
【包装规格】 1000g/袋×20袋/件